“很好吃,替我谢谢李婶。”

    李叔见她喜欢,咧开嘴笑了。

    给出去之前,他还怕甄老板吃惯了好东西,瞧不上这豌豆黄呢。

    小春说得没错,甄老板跟别的老板不一样,不搞狗眼看人低那套。

    “我媳妇最擅长做这个,做了不少,甄老板喜欢吃,我明天再带一份来!”

    甄宝凤就挺不好意思的。

    她是真的觉得好吃,可总不能厚脸皮,免费吃别人这么多东西呀。

    她瞧着李叔,若有所思。

    “听说李叔之前是当兵的?”

    “是啊,呆部队的,有一次出任务,伤了手臂就退役了。”

    说着,他卷起右手臂的袖子,露出一道狰狞的伤疤。

    从肩膀一直到手肘,很惊人。

    可以想象,当时一定伤到见骨了。

    难怪伤好之后,他右手臂动作就有点僵硬,是伤得太重,已经没法完全恢复了。

    看着这道疤,甄宝凤突然吃不下豌豆黄了。

    李叔赶忙把袖子扯下来,尴尬道:“对不住,我没有要吓甄老板的意思。”

    他以为这疤太丑太吓人,把甄宝凤给吓没胃口了。

    甄宝凤是吓我一跳,但并不觉得丑,反而肃然起敬。

    后世有句话说得好,我们不是生在一个和平的年代,而是生在一个和平的国家。

    而这个国家的和平,是军人们真刀实枪捍卫出来的。

    她对军人有天然的敬意。

    李叔身上的疤痕对她来说并不丑陋,反而让人心生敬畏。

    她看了看李叔送给她的豌豆黄,沉默了一下,突然问:“李叔,你是不是有个女儿在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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