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观也是现代那一套,结了婚,财产就是共有的。

    婚内买的房子,就算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在法律上也是双方共同财产,而不是写她一个人的名字就只属于她一个人。

    又不是婚前财产。

    既然写不写他的名字都一样,为什么不写?

    “谁说没写我名字,我也有份的?”

    朱曼琳一愣。

    80年代的婚姻法,难道不一样?

    程祁没想跟她探讨婚姻法,但很坚持自己的决定。

    “这套院子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签字,钱是你挣的,它就理所应当只有你的名字。”

    朱曼琳更纳闷。

    以前也没发现他有什么大男子主义,怎么这回这么难说通?

    “你是不是觉得钱都是我出的,很伤自尊心?”

    “不是。”

    程祁叹气。

    他有沮丧过,觉得自己身为大男人,同时作为她的丈夫,没有办法挣大钱,让她过上好日子,很失职。

    换做别的男人,可能会心里不平衡,要求她回家做娇妻,或者在语言和精神上打压她,来满足自己扭曲的自尊心。

    但他不会。

    她想做什么,他都会支持。

    既然她能挣钱,又很忙,那他就在生活上多照顾她,无条件支持她去闯。

    至于挣钱比她少,觉得亏欠她是肯定的,但她也无条件支持他的事业,甚至以他的事业为荣。

    那他还有什么好自卑的?

    也没什么男人自尊心受挫的说法,但理所当然平分她挣到的一切,他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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