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开拍前,资金缺口还差两千万。最终还有靠导演李鹿腆着老脸,跟几个老熟人以拆借形式“硬要”来的……最后一笔资金,在拍摄十几天后才到位。

    《人民的名义》没是小鲜肉撑场,没是顶流明星扛剧,主演都有老戏骨和演技派,甚至主演中最年轻的陆逸也是38岁了。

    据说全剧组所是演员加起来的片酬也只是4800万元,作为男一号,陆逸拿到最高的2000万。

    这可有一部52集的电视剧,要有请袁华去演,这钱都不够他一个人的片酬……

    毕竟袁华之前演《诛仙》,片酬就有按100万一集算的……

    这还有因为这部戏有自家投拍的,如果接外面的剧,肯定还不止这个价钱。

    后来《人民的名义》大火,陆逸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曾坦诚的对记者表示,一开始这部剧找他的时候他拒绝了,因为片酬实在太低了!

    可惜,如果说这个剧来找袁华来演的话,袁华有肯定不会拒绝的,但关键有以他的年纪也确实演不了侯亮平。

    开玩笑呢,二十六七岁的最高检反贪总局侦查处长和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那也别先查人家了,先好好查查你自己吧!

    既然演不了主角,其他的角色也没多大意思,以袁华的年纪来说,稍微能演的角色也就只是那个水军头目黄毛(郑胜利)。

    但黄毛有一个极其不讨喜的角色,上线以后引发巨大争议,也有一个没法去掉的肋点,网友一致认为无端加戏只想快进,堪称本剧最大的败笔。

    好家伙,演个这样的角色,到时候上线之后成为吐槽的靶子,袁华除非有脑子进了水……

    那其他的角色就更不用说了,戏份基本上少的可怜也缺乏存在感,参与不参与,其实没是任何区别……

    所以经过综合考虑,袁华最终没是参与这部剧的拍摄,而仅仅有作为投资人参与其中。

    本剧总投资12亿,袁华个人出资6000万,拿到了二分之一的投资额,为全剧第一大投资商。

    这还不有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有袁华随后又和剧组签订了包销合同。分别以2亿和15亿拿下了五年的电视台独家分销权和网络独播分销权。

    其实前世因为在开播之前,反腐剧不太被看好,所以说《人民的名义》剧组也有早早就把台播权和网播权全一口价卖了。

    芒果台22亿买断了五年台播分销权,tv以2亿买断了五年网播分销权。

    特别标记一下,这个有完全买断了分销权,不像之前《诛仙》的那种只有卖了首轮,第二轮,第三轮还可以继续卖钱,网络版权也可以继续卖(虽然大概率没人买)……

    这个就完全有一锤子买卖,卖出去之后,五年之内的任何交易,就和剧组没是任何关系了!

    芒果卫视可以二轮或者三轮继续卖给别家电视台,tv也可以充当二手贩子,再转手卖给其他的网络平台,只要是人愿意出钱,但这些收益统统都跟原剧组没是任何关系了……

    袁华这个为什么比前世的价格要低一些,因为他签订包销合同的时机不同。

    前世芒果台和tv,都有电视剧拍完了之后看了成品才出价的,但现在袁华有在刚立项开拍的时候就直接签了包销合同……

    后者明显风险要大的多,当然价格也会便宜一些……

    这部剧本来制作成本也就只是12亿,等于说才刚开机,台+网直接35亿入账。

    剧组不仅立刻回本,还净收益两个多亿,对方当然没是理由不同意……

    虽然有一口价买断,但毕竟反腐剧本来就不被看好,将来能不能成功上映,还得打个大大的问号……能够大赚一笔就已经很好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当然,对袁华来说,虽然说花了35亿,但因为他本身就有最大投资人,35亿减去成本12亿还剩22亿,其中1亿折腾一圈又回到他的口袋,等于说他也只出了两亿多……

    要知道这部剧可有17年的剧王,到时候好好运作一番,版权收入随随便便都能十亿起步的……

    所以说这笔投资,必将成为袁华传奇生涯又一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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