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崔维桢完成了两个半,今日终于轮到了金榜题名时。

    此时他高中状元,御赐游街,头戴金花乌纱帽,身穿大红蟒袍,手捧钦点皇圣诏,足跨金鞍朱鬃马,前呼后拥,旗鼓开路,欢声雷动,喜炮震天,遍街张灯结彩。到处人山人海,气势非凡,热闹异常。

    崔维桢生的俊美异常,所到之处皆有鲜花香囊投掷而下,一个人收到的东西,比榜眼、探花两人加起来还要多,足见他人气之高。

    这般俊美又年轻英才的人物,怎么不会引人追捧呢?

    簪花游街是雅俗,后头的榜眼、探花和传胪等进士,得到投掷的鲜花时,皆给面子地簪到头上,一些年轻清朗的进士还好,人长得清俊,即便簪上红艳的鲜花也显得风流雅致,但年纪大一点的,就显得滑稽了。

    榜眼是个五十岁的老头,脸上的褶子比菊花还要多,满头银发,一副干瘦的模样实在让人难以恭维。

    偏偏就数他最兴奋,但凡是丢到他身上的花全都接了,还一一往鬓发上簪,只见他满头的鲜花,不像是榜眼那颗聪明的脑袋瓜,反而是一座移动花架子了。

    相比于榜眼的来者不拒,崔维桢显得高冷多了。

    不管是哪家闺阁少女丢来的鲜花手帕锦囊,他一概不接,高冷得不行,惹得诸位姑娘小姐伤心叹惋不已,后面的榜眼看不过去了,问了他一声,“崔状元,何不簪花?”

    崔维桢不知想到了什么,黑眸闪过一抹笑意,道:“非吾所爱也。”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若是簪了别人的花,某人的醋坛子非得打翻不可。

    说曹操曹操到,正想着某人呢,崔维桢就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他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谁知闻声看去时,就看到在茶馆二楼窗边的叶蓁蓁。

    今日的叶蓁蓁一身红装,眉眼宛若三月盛开的杏花般娇艳清丽,在乌泱嘈杂的人群中,依然绽放着璀璨的光芒,以至于让他在千千万万的面容中,一眼就看到了她。

    此时的她,高兴得像个孩子。

    毫无大家闺秀的矜持和端庄,笑容灿烂地朝他挥手呐喊,明明只是一个人,偏偏喊出了千军万马的架势,也不知道她的嗓子能不能受得住。

    紧接着,她似是想起了什么,连忙去过玉秀手中的花篮,把里头的杏花尽悉朝崔维桢洒去,崔维桢正好走到茶馆下,不可避免地承受了一番杏花雨的袭击,浓烈的花香扑鼻而来,于是非常不文雅地打了个喷嚏。

    崔维桢:“……”

    别人都是丢一两朵鲜花,叶蓁蓁倒好,直接丢一篮子——很好,非常地具备叶蓁蓁式风格。

    崔维桢哭笑不得,却也非常主动地张手接过投掷而来的杏花,选了开得最好的一枝簪在鬓发上,原本平静如湖水的面容,缓缓起了波澜,薄唇挑起,深邃如潭的眸子染上了笑意和温柔,满满地把窗边的妻子盛在了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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