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大娘开始裁布,看着叶蓁蓁又要唠叨,立马开始赶人,“我还有以前的衣裳撑场面,你确是不行的,我得在酒宴之前,替你把衣裳赶制出来。快走,快走,别耽搁我做针线。”
连裁布制版都不需要帮忙,叶蓁蓁就这么被轰出来了,她悻悻地摸了摸鼻子,只好去书房和桢哥儿凑热闹。
崔维桢正在写请帖,听到动静抬起头来,疑惑地看着她,这会儿她不是该在主屋吗?
叶蓁蓁冲他摆手,“桢哥儿,你忙你的,别管我。”
说不让管,然而存在感强烈得很。
自从上次的签名尴尬后,叶蓁蓁就发誓要练字,特地从县上买回不少宣纸,这会儿从书案的笔架上随便挑了支毛笔,从桢哥儿的砚台里蹭了点儿墨水,开始正儿八经地练字。
她写的是永字。
虽然不会写毛笔字,但她也听说过毛笔初学者,熟练永字八法,能够更加容易掌握毛笔字。 叶蓁蓁信心满满,觉得写毛笔字也不算多难,刚要挥墨而就,笔尖的浓墨就滴在宣纸上,洇开一个墨疙瘩。
叶蓁蓁:“……”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她就不信邪了,直接就着墨疙瘩一点起笔,横竖钩提撇捺,一个占了半张纸面、笔墨浓淡不均的“永”字,就这么以嘲讽的姿态,跃然纸面。
这、这也太难了叭!
“好歹把字给写出来。”
别误会,这并不是叶蓁蓁精神胜利法,而是桢哥儿说的,他不知什么时候放下笔,走在她身后看着她写的“永”字,还一脸欣慰的模样。
“没想到你除了自己的名字,连永字也学会了。”
叶蓁蓁羞耻感爆棚,下意识地捂住丑陋的字疙瘩,再看旁边那一行行笔走龙蛇的蝇头小字,简直是公开来处刑!
她总觉得,桢哥儿是在嘲讽她!
崔维桢不是很明白某人作为曾今的文化人的羞耻之心,在他看来,初学者懂得用永字练习笔法,还能完完整整地写下来,已经算是不错。
所以他把叶蓁蓁的羞耻,当成她不好意思了。
目光在某人红霞遍布的脸颊上转了一圈,崔维桢才缓缓收回视线,“不必难为情,你没夫子教导,写不好也是正常的,我来教你。”
他兴致盎然,抓着叶蓁蓁的手就要手把手地教她写字,结果,看到她手掌上的洇开的浓墨……
看着他眉心狠狠地跳动了几下,叶蓁蓁心知他的洁癖症又犯了,立马心虚地收回爪子,“我这就去洗手。”
说完,一溜烟地跑了。
墨汁沾手上很难洗得干净,考虑到桢哥儿的心情,叶蓁蓁仔仔细细地刷了好几遍,连指甲缝中的黑点都没放过,付出把手都搓红的代价,终于把手给洗干净了。
大意了,这阵子只顾着做脂粉,连澡豆、香皂等东西都忘记准备了,等有时间了,一定得做一些出来。
不仅洗澡干净,日后要是再写字弄脏手,也不至于这么糟蹋自己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