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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盛资本持有拼哆哆的30股权肯定是1票1表决权的b类股票,毕竟是机构股东,而且陆鸣对控制拼哆哆没有半毛钱兴趣。
只有黄总作为创始人享有特殊表决权,按照陆鸣的建议,黄总持有1票5表决权的a类股票。
陆鸣喝了口茶补充道:“不过,在科创板试行的同股不同权,制约还是比你现行的ab股权架构要多了一些,此非彼啊。”
“能执行ab股制度试行已经是意外之喜了,知足吧。”黄总不由得笑道,不过稍过片刻黄总还是忍不住多问道:“陆先生,具体情况呢,有哪些制约?”
他坚信陆鸣肯定知道更多,跟他说的肯定只是对方知道的冰山一角。
闻言,陆鸣也不隐瞒:“我收到的文件指示,对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设置了这么一些措施。其一严格限制a类股表决事项行驶范围;其二非经约定和规定,持有a类股股东不得增发a类股;其三a类股股东不得随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该类股份;其四不得要求公司回购a类股股份;其五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a类股;其六要求议事及表决程序在股东层面上做到广泛、审慎和自主;最后一条是遵循ab股架构下的信息披露要求,就ab股架构的相关安排以平时交易的语言进行全面、透彻的披露。”
最后一条直白的说,就是披露消息别整一些专业术语让大多数普通投资者看不懂听不懂,要说人话。
末了,黄总不禁笑道:“还好还好,至少比我预想的要好。”
其实黄总早就知道大a试行ab股架构,肯定是不可能全面照搬境外ab股制度,制约肯定是有的。
因为东西方的文化不同,东方的文化极具弹性,不只是人,还有文化乃至文字都表现出了一种惊人的弹性。
比如第一条出现的“严格限制”给人的感觉貌似很不舒服,但后面的“行驶范围”就很有意思了。
所以具体怎么办?怎么都可以办,又怎么都办不了,那到底怎么办?看着办呗!
这就跟很多条文前面罗列了几十条明确规定,最后添加一个“其它”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叫最终解释权。
似乎,最后添加一个“其它”让前面几十条明确规定成了摆设,但这个“其它”是必须也很有存在的必要性,有这个“其它”在里面,前面几十条规定或许成了摆设,但如果没有这个“其它”在里面,前面十几条规定一定成为摆设。
因为有个东西叫“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比如一个下属被领导臭骂,下属表面虚心接受也不出言顶撞,可出了总裁办公室嘴角一噘,心想着你算个什么东西?劳资可以按照明文规定去办,但这件事情劳资心情不爽,按照明文规定去办可它就是办不成,看劳资气不死你。
这就是华国人的秉性,最大的生产力其实就是“我愿意”这三个字,只要我愿意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可以一天二十四小时拼了命的工作也无怨言,但只要劳资不愿意你就是给一万条规定劳资也照样让这件事情办不成,把监控摄像头装在劳资家里也照样可以合理的摸鱼。
这个时候,一个“其它”就是专治这种秉性的终极武器,领导给你一份差事让你去办,你问领导怎么办?领导肯定让你看着办,你还无法反驳也不能够,要是反驳,领导就会说让你看着办这是因为器重你、信任你,没想到你这么不堪大用,这点责任都不敢担当,算了你不用干了,让别人来干……哦豁,完犊子了。
看着办,那到时候会不会有事?不知道,办了之后就知道会不会有事了,办好了就不会有事,办砸了
天盛资本持有拼哆哆的30股权肯定是1票1表决权的b类股票,毕竟是机构股东,而且陆鸣对控制拼哆哆没有半毛钱兴趣。
只有黄总作为创始人享有特殊表决权,按照陆鸣的建议,黄总持有1票5表决权的a类股票。
陆鸣喝了口茶补充道:“不过,在科创板试行的同股不同权,制约还是比你现行的ab股权架构要多了一些,此非彼啊。”
“能执行ab股制度试行已经是意外之喜了,知足吧。”黄总不由得笑道,不过稍过片刻黄总还是忍不住多问道:“陆先生,具体情况呢,有哪些制约?”
他坚信陆鸣肯定知道更多,跟他说的肯定只是对方知道的冰山一角。
闻言,陆鸣也不隐瞒:“我收到的文件指示,对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设置了这么一些措施。其一严格限制a类股表决事项行驶范围;其二非经约定和规定,持有a类股股东不得增发a类股;其三a类股股东不得随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该类股份;其四不得要求公司回购a类股股份;其五不得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a类股;其六要求议事及表决程序在股东层面上做到广泛、审慎和自主;最后一条是遵循ab股架构下的信息披露要求,就ab股架构的相关安排以平时交易的语言进行全面、透彻的披露。”
最后一条直白的说,就是披露消息别整一些专业术语让大多数普通投资者看不懂听不懂,要说人话。
末了,黄总不禁笑道:“还好还好,至少比我预想的要好。”
其实黄总早就知道大a试行ab股架构,肯定是不可能全面照搬境外ab股制度,制约肯定是有的。
因为东西方的文化不同,东方的文化极具弹性,不只是人,还有文化乃至文字都表现出了一种惊人的弹性。
比如第一条出现的“严格限制”给人的感觉貌似很不舒服,但后面的“行驶范围”就很有意思了。
所以具体怎么办?怎么都可以办,又怎么都办不了,那到底怎么办?看着办呗!
这就跟很多条文前面罗列了几十条明确规定,最后添加一个“其它”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这叫最终解释权。
似乎,最后添加一个“其它”让前面几十条明确规定成了摆设,但这个“其它”是必须也很有存在的必要性,有这个“其它”在里面,前面几十条规定或许成了摆设,但如果没有这个“其它”在里面,前面十几条规定一定成为摆设。
因为有个东西叫“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比如一个下属被领导臭骂,下属表面虚心接受也不出言顶撞,可出了总裁办公室嘴角一噘,心想着你算个什么东西?劳资可以按照明文规定去办,但这件事情劳资心情不爽,按照明文规定去办可它就是办不成,看劳资气不死你。
这就是华国人的秉性,最大的生产力其实就是“我愿意”这三个字,只要我愿意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可以一天二十四小时拼了命的工作也无怨言,但只要劳资不愿意你就是给一万条规定劳资也照样让这件事情办不成,把监控摄像头装在劳资家里也照样可以合理的摸鱼。
这个时候,一个“其它”就是专治这种秉性的终极武器,领导给你一份差事让你去办,你问领导怎么办?领导肯定让你看着办,你还无法反驳也不能够,要是反驳,领导就会说让你看着办这是因为器重你、信任你,没想到你这么不堪大用,这点责任都不敢担当,算了你不用干了,让别人来干……哦豁,完犊子了。
看着办,那到时候会不会有事?不知道,办了之后就知道会不会有事了,办好了就不会有事,办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