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1/2)
已是冬日,又下了一场雨。
荷花村几十里的藕塘凋落了残叶,干瘪的叶子被雨滴敲打着,婉转的曲调在村里流转着。
今年莲藕大丰收,各家各户都卖了不少银子,这样的日子最适合躺在家里,叫上三五邻居好友闲话家常,尤为惬意。
村口的小草屋里在风雨中显得有些萧索,与富庶的荷花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此时,屋内的小小少年正站在八角桌前,好奇横秋的背着手,他模样不过四五岁的样子,身上穿着新买的藏青子袍子,因为天冷还配了个浅色的小夹袄,头发梳的整整齐齐,雪白干净的小脸上一双如宝石般璀璨的大眼睛。
他正一丝不苟的指导着桌前的秀才,帮自己写寻娘启事。
云戚,你看这样写可以吗陈秋生吹了吹宣纸上未干的墨迹,递给他看。
我又不识字,秋生叔叔,你念给我听。沈云戚说的理所当然。
当小孩就是好,尤其是还是古代农村的四岁小孩,那就更好了,可以不识字。
戚宝其实识字,在穿到这个世界来之前,他已经是个高中生了,但是陈秋生写的繁体字看着有些费眼睛。
咳咳,找娘,我爹今年看上去二十五岁以上,身长八尺有余,生的花容月貌,十里八乡的女子都想嫁给我爹,四年前,可能是五年前,我爹带着我跟我娘走失了,带着我在荷花村安家,如果你有念念不忘顶顶英俊的郎君,那可能就是我爹!速来速来!陈秋生通读了一番。
沈云戚很满意,确实是按照他说的来的,不过他又觉得有些不满意,道:你说要不要多说一些我爹的信息,万一找不到我娘可怎么办
哈哈,若是在荷花镇找不到你娘的话,只能说明你娘在别处。陈秋生笑着安慰道。
陈秋生是有见识的,他是荷花村里唯一的秀才,他去过城里,见过府城的大人,按照沈家父子二人的长相和气度,沈云戚即便穿着粗布麻衣也是个落难小少爷才对。
戚宝他爹也舍不得儿子穿破衣服,每次都给他穿得跟个小公子哥一样。
村里人早就达成共识,沈家父子两必定不是什么乡野之人,若真想要找到亲人,指不定要去奉京城,寻那些天潢贵胄才行。
沈云戚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托着下巴,思索了片刻,眼珠子一转又是一个主意,道:要不你把我爹的样子画在上面吧,若是我娘看到了我爹的模样,必定知道是他了。
咳咳,咳咳咳咳咳。陈秋生呛得直咳嗽,赶忙推辞道,我才疏学浅,怕是画不出沈大哥千分之一的风采。
那倒是。戚宝十分赞同,且有些苦恼,若是去找个丹青造诣很高的画师,必定要画很多银子吧。
他爹实在太穷了,又帅又穷!
戚宝刚刚穿越来的那会,也就是三个月之前,他家的草屋子,房顶都是破的,夜里可以直接看星星,床也没有,直接在地上铺了稻草。当时他就躺在稻草堆里,被漂亮的不似凡人一般的男人抱在怀里。
戚宝当时没有反应过来,便被喂了一大碗苦的五脏六腑都要吐出来的草药,之后从美男焦急的话语里知晓了他是自己的爹。
于是,当了十七年孤儿的戚宝成了四岁的沈云戚,在荷花村安了家,有了个漂亮爹。
戚宝对这个四岁小孩的身份适应良好。
因为他的爹对他实在太好了,说话又温柔,有求必应,戚宝说什么便是什么,也就是这么好的性子,才总是被荷花村的人欺负。
荷花村的人最喜欢找他爹干活,但是不给钱。
他们父子两是外来户,他爹忘记了来村里之前的事情,用时髦一点的话说,他爹失忆了。
戚宝听村里人说,当年他爹一人一剑,浑身是血,怀里抱着不足月的他出现在荷花村,只有剑柄上刻着个沈字,众人便道那是他们的姓氏,于是爹给自己取名沈不忘,给他取名沈云戚。
村里人看他可怜,便匀了个破草屋,让他们父子在这里住下了。
他们俩无依无靠,也没有土地,沈不忘身手倒是不错,这些年靠打猎为生,每一次进山都能扛回来几百斤的猎物。
这上好的野味肉来了村里,便被大家分了,你家一点,我家一点,起先还能留一下让沈不忘去城里换钱,后来发现他并不计较,也从未要过钱银,一副视金钱如粪土的模样,于是众人便放肆起来了。
沈不忘是个不计较的性子,看上去像是高门大户的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是干活起来比谁都利索,浑身有使不完的牛劲。
戚宝穿来三日便发现了,村里人经常在他家白拿东西,还让他爹当免费劳动力。
爹可忍,儿不能忍!怎么可以这么压榨他的漂亮爹爹
戚宝当时就气哭了,沈不忘急的不知如何是好,抱着他哄了好久。
于是戚宝进行一个调教亲爹的大动作,沈不忘便学会拒绝他们白嫖白拿,除了秋收的时候被各家要求帮忙采摘藕之外,已经全心全意将精力投入在自家上了,修整了几个月,破房子焕然一新。
这几日,戚宝还跟爹一起盘算了一下这些年给村里干了多少活,拿了他家多少猎物,戚宝以为爹只是心大记不得这些事情,不料沈不忘记性倒是很好,谁家拿了他一个子都记得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