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趋炎附势,人之常情
此言一出,陈书群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陈光荣一拍桌子,满脸怒容道:"这白眼狼还回来干嘛炫耀她那几个臭钱儿吗"
陈光荣和陈书群都来自陈家沟,他是最了解陈书群家里状况的。
陈书芸认祖归宗后就忘记养父的养育之恩,这件事在整个陈家沟人尽皆知。
"书群啊,我觉得你俩还是别把关系搞得那么僵,再怎么说也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三十多年不是"
陈书群的一个长辈此时开口发表自己的意见。
他满头斑白,脸上布满了皱纹。
看起来大概有七十多岁。
他是陈书群的姑父王大山。
"书群啊,你姑父说得对,姐弟俩有话好好说,没必要搞得跟仇人似的,书芸也不是什么事儿都没做,咱村里的堰塘还是她出钱修好的呢!"
陈书群的堂叔陈明德这时也开口了。
两人明显偏向陈书芸那边,想让陈书群和陈书芸打好关系。
"来者是客,今天是我儿子满十八岁的生日,我不会跟她吵架的!"
陈书群心里也清楚,姑父和堂叔都想从陈书芸那里捞点好处。
包括陈家沟那些村民,背地里对陈书芸指手画脚。
可一旦陈书芸回村,那些村民各个都很哈巴狗似的围过去摇尾巴,
王大山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角:"估计你也不太愿意出去接书芸,就让我这个老头子代劳吧!"
说着就背负双手走向门口。
"我也出去透透风…"
陈明德板着个脸起身跟了出去。
周光明看着眼前的场景,心里暗自一叹。
自己和周光华回村的时候,村里的那些村民何尝不是对周光华阿谀奉承
古往今来,世界永上远不缺厌贫喜富的人。
趋炎附势,人之常情。
小区外面。
路边停了两辆奔驰。
四十五岁的陈书芸穿着一件黑色大衣,脚上是一双油光锃亮长筒靴,脖子上围了一条黑色围巾,还戴着一副墨镜儿,打扮得跟二三十岁的女人一般。
王大山和陈明德满脸堆笑的迎了上来。
"书芸,你这是回来给小凯过生日吗"
"嗯!"
陈书芸点了点头,随后从包里掏出两个红包分给两人:"姑父,堂叔,好久不见了,这次回来匆忙,也没准备什么礼物,一点心意你们收下吧!"
"这是什么话,回来就回来,还送什么红包你把堂叔当什么人了"
陈明德故作生气,但手上是一点也不客气,接过红包捏了捏,鼓鼓囊囊,少说也有千八百,要知道,现在大部分农民年均收入也才两千左右。
王大山接过红包,凑过去小声说道:"刚才我们劝过书群了,他也表示不会和你吵架,大家好好给小凯过完这个生日就行了!"
陈书芸迟疑道:"其实我们这次回来并不是给小凯过生日的,主要是想给我养父修坟!"
陈明德皱了皱眉:"那你就更要和书群好好聊聊了,按照咱们村的规矩,想动老人的坟,必须得书群点头!"
滴滴!
后面忽然传来一阵喇叭声音。
王大山眉头一扬,大声吼道:"这么宽的路不能走吗"
周晨探出头说:"我要进翻斗花园小区,这车停在路口,怎么进去"
王大山黑着脸说:"不知道等一等,赶去投胎吗"
周晨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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