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化以来,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河南、广东、福建等地先后出现一种现象:许多地区的农民,由自耕农或佃农的地位下降为一种类似农奴的佃仆。所谓‘佃仆’又称‘僮仆’,与地主不只是主佃关系,还有‘主仆名分’。
他们虽然可以有妻子儿女和微薄家业,但社会地位犹如农奴。明代法律上禁止蓄奴,但许多官宦、豪富之家,多半蓄有男仆女婢。这种家奴大半用在家内使役,如被遣往庄田耕种,采用古代“免奴为客”的办法,便由奴认为佃,但与主人仍保持主奴关系,成为佃仆。
有名的如王锡爵、钱海山、徐阶;睢州的褚太初、宁陵的苗思顺、虞城的范良彦,河南的褚、范、苗、曾,麻城的梅、刘、田、李等强宗右姓所占有的奴婢,都在千人甚至数千人以上。
因为从万历末期以来的天灾人祸,使得天下流民数量大涨,位于中原地区的河南更是连一些中上层农民也趁机占有了不少的奴隶。
至于大明三大商人势力集团,如徽商、晋商、福建的海商,也无一不是靠奴隶支撑其商业。其中,以徽商的资本最为雄厚,单徽州同时也是中国奴隶最多、所受的奴役最严酷的地区。各家大姓,都蓄有大量的奴仆用于“营运”。
这也是为什么,虽然江南地区工商业发达,但是却迟迟不能突破最后一层隔阂,进入到资本主义生产的阶段。因为江南的工商业并没有将大明的经济带入到一个新的社会形态,反而稳固了封建农奴的社会制度。
崇祯登基之后,虽然颁布了一系列的释奴令,但是在北方地区到还好,所谓的阉党余孽大多是北方士绅,为了能够向皇帝示好,都或多或少的表示了对释奴令的支持。特别是冯铨、崔呈秀、黄立极为代表的河北士绅,在这一点上更是表现的极为积极。
在这四年来,崇祯不断出手对陕西、山西、河北、山东、河南等地的商人集团、宗室、勋贵、士绅进行打压,使得不少商人、地主开始向着新的工商业主、和新地主的形态下转变了。当然这种转变对于某些固执守旧的士绅地主来说,也是一个极为痛苦的过程,他们要从以往乡间说一不二的土皇帝变成为被市场和法律所左右的普通人。
不过很显然,崇祯并没打算让这些守旧的士绅豪族慢慢考虑。就如同他在陕西拔起两家藩王时,顺便收拾了一群依附在藩王宗室身边的士绅豪族外。在利用民乱打压了一批河南士绅后,又趁着唐王世子一案收拾了一批南阳的豪族。
被牵连进唐王世子案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南阳的曹氏家族,其家族拥有僮仆数千人,又托庇于唐王名下,因此地方官员都不敢过问曹家的不法之事。
对于这样的豪族,崇祯都不愿意将之流放到边境去,因为他们同官员之间盘根错节的关系太深,就算到了边境也未必会老实,反而容易将大明内地的虚实透露出去。
于是在唐王世子案刚一确定,南阳曹氏宗族400余口便在锦衣卫的押送下,从陆路进入了湖北,接着又在汉口上船直接到了崇明岛。也就在崇明岛上,曹氏宗族被带上了一艘巨大的海船,跟着五艘巨船组成的船队从崇明岛出发,向着东北面的茫茫大海驶去了。
这只船队正是马尼拉和大明商人共同组建的,中国-墨西哥商业航行船队。组成船队的五艘船只载重都在600-800吨之间,都是五年内建造的新船。其中两艘载重800吨上下的船只,属于中国-墨西哥贸易航行的主力,另外三艘载重6、700吨的船只,实际是今年第一次往来于中国及北美殖民地的船只。
自崇祯元年郑芝虎开启的大明官方组织的第一趟横跨太平洋航行之后,这是这只贸易船队第四趟跨越太平洋的航行了。
经过了前三趟的试航行后,夏秋从中国出发,抵达日本外海北纬45°~42°水域,顺北太平洋上的"黑潮"东行到北美洲沿岸,在大明首个殖民地洛杉矶修整几日,然后南下到墨西哥沿岸进行贸易,在第二年春夏顺着洋流直航至马尼拉或台湾,再返回上海港。已经成为了一条较为成熟的航线了。
通过船只的轮换更替,基本上每年可以往返太平洋一趟。每趟航程约为6-9个月。由于马尼拉殖民地官员在这条航线上有着重大的利益,因此关于这条航线的秘密,几乎全部透露给了中国人。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敢于增加船队规模,开始试探着向北美洲进行制度性移民的底气。当然对于这一批被运往北美洲的987名移民来说,这趟航程自然算不上什么良好的体验。
和另外一半由**和流民组成的移民相比,曹氏一族的待遇虽然要好上一些,但也没能好上多少。跟之前在老家的锦衣玉食相比,海船上的生活简直就是地狱一般。
而越是远离大陆,也越是让这些曹家人心生恐慌,开始不停的向船长顾长沙提出返航的要求。十月二十九日,顾长沙确定船队已经正确转入太平洋上的黑潮区域后,他便将船上的数十名曹家主事者叫到了甲板上。
曾经在上海-舟山航线上当海盗的顾长沙,在崇明沈家崛起之后不得不放弃了海盗生涯,但是他对于内陆的士绅豪族却一向很是鄙夷的。在他眼中,这些内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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